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
宁不动产登公(2019)13号
陈新波将坐落于宁强县建设路工商银行家属楼一单元602室房屋所有权证(宁房权证宁字第01719号)丢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公告声明原证作废。
公告单位:宁强县不动产登记局
2019年 11月 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