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日,我县发现1例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,现将有关活动轨迹通告如下:
12月2日
7:30—7:50 在宁强县汉源街道河滨路中段。
7:50—8:12 在宁强县汉源街道街心花园核酸采样点。
10:11—10:30在宁强县汉源街道人民路永鑫超市。
12:07 在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王家坪村杨某某活面店。
请在上述时间到过以上场所的人员,第一时间向属地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或工作单位报告,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期间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应立即拨打120,由120救护车(或做好防护自驾车)到发热门诊就诊,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和接触史。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,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防疫规定,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防控要求,从严做好个人防护,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。
宁强县疾控中心:
0916-4221177
宁强县疫情防控办:
0916-4228713 0916-4227282
宁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12月2日